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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社論》期望兩大年金能夠行穩致遠
內容 社論


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新制,即將於兩個月後分別上路,但政府不僅沒有做好上路前的準備,並因修法倉促而過於妥協,留下太多路障;兩大年金能走多久,就要看政府能不能擔當起責任。

國民年金、勞保年金是台灣社會高齡化下的必要制度,也是補充制度;以國民年金而言,是補軍公教、農民、勞工保險以外的缺口,將非屬三者的廿五歲以上民眾納保,提供老年基本經濟安全;勞保年金則是補現行老年一次性給付的不足,以每月領取、活到老領到老的年金方式,以滿足平均壽命延長後更多的經濟需求。在制度設計上,勞保年金的實施早於國民年金,但在前幾屆立委隨性修法下亂了套,使國民年金今年十月就要開辦,勞保年金卻是遙遙無期;這屆立委雖然解了套,讓勞保年金明年改制,卻將種種相互關連的設計改得面目全非,為新制增加更多的不確定性。

最大的不確定性就是財務安全。兩大年金都是隨收隨付型的社會保險,姑且不論歐美國家紀錄欠佳的實施經驗,台灣現有的公保、農保、勞保及健保四大社會保險,也存有不同程度的財務缺口,有些已由政府預算撥補,如公保轉軌,有些則是勉力撐持,過一天是一天,如勞保、健保;除了凸顯社會保險的經營不易,更重要的是社會保險隱含的政府保證責任,代表一定程度的「免費午餐」,因而無法避免資源的浪費及盜用,令已經常臣服於政治考量的費率調整,更顯得理不直、氣不壯;兩大年金新制當然也規避不了相同的考驗。

但兩大年金面臨的財務壓力尚不止於此。以國民年金為例,本來是要整合農保、與勞保銜接的制度,竟在這次修法時為了馬英九總統的一句承諾將農保脫勾,為了避免勞保擠兌潮而放寬勞保高齡勞工轉保規定,以致納保對象本屬經濟弱勢族群的窮窮互保,還將出現保費收入減少、給付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也未減輕的後遺症,導致國民年金的財務黑洞提早出現,其結果不是國家財政付出代價,就是國民年金瓦解,這樣的體制真的看不到未來。

勞保年金的情況則可能更糟。為了讓勞保年金儘速過關,行政部門在平均投保薪資、所得替代率與費率間做了妥協,這三項卻是關乎財務安全的關鍵;由於投保薪資認定從寬選取最高的五年、所得提代率增幅又大於費率,不用精算就知道,入不敷出的破產時間會早於勞委會精算的十九年;因為勞委會沒有算到運用投保薪資套利所增加的支出,也忘了勞保與國保原本相當的給付條件,經過立委胡亂喊價後已不一致,目前看來優厚的勞保年金,將吸引中高齡無固定雇主勞工靠攏,給付壓力恐不減反增。

矛盾的是,勞委會一方面對這項劃時代的制度沾沾自喜,並強力放送領年金遠優於現制的訊息;卻又明言這是一個十九年後就會破產的制度,亦即現今四十六歲以下的勞工,到了六十五歲時極可能面臨無錢可領或是再次改制的局面,那麼,這些屬於職場主力的勞工要如何自處呢?其已不僅是「債留後代」的代間資源剝奪課題,而是現在就要面對的現實。但更可議的是,明知這是一個會破產的制度,政府卻沒有相應提出起碼的預防破產計畫,僅是「屆時政府自會想辦法解決」的避責態度回應,擺明就是只看現在、不管未來的短視及不負責任。

誠如勞委會官員所言,十九年是個漫長的日子,變數很多;政府的責任,就是運用智慧、專業及執行力,透過種種政策,減少不利變數、增加有利變數,以提高未來的穩定度及能見度,讓依附其上的制度得以運行。政府當責,由小可建立防弊機制、改善資金運用能力,從大則應活絡經濟,提振投資及勞動意願、增加國民所得、改變人口結構,而不是把這一代的問題丟給下一代解決。

【2008-07-20/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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