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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明修法 放寬勞退
內容 國營事業萬餘人將耗百億公帑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國民黨立委所提「勞退條例第8條」及「勞保條例第12條」,由於內容係針對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者,大開勞退、勞保方便之門,主要受惠者又都是中高階主管,人數約1萬餘人,再度引起外界「圖利」國營事業勞工爭議。一旦通過相關條文,國庫將多增加支出上百億元以上。

官員:要考慮公平性與財務負擔

對於立委修法為國營事業人員「解套」,勞委會持保留態度,官員只含蓄地表示,任何修法都要考慮「公平性」及「政府財務負擔」。

國民黨立委日前才為國營事業屆齡勞工修改勞基法,將雇主強制退休年齡由60歲延長到65歲,為許多國營事業屆齡退休勞工解套,明天又繼續替國營事業勞工拚修法,這次對象是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的中高階主管,放寬勞退、勞保相關規定,讓這些人可以領更多退休金及勞保給付。

新舊通吃惹爭議 一度遭擱置

明天修法最可議的是「勞退條例第8條」修正案,這項修法在上屆立院由當時是民進黨立委、現任勞委會主委盧天麟領銜提案,開放「公營事業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可以選擇適用勞退舊制或新制,也就是保障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可以同時在勞基法領到45個基數後,再加入勞退新制,每月由事業單位提撥6%,保障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勞工身分者「新舊制通吃」。當時因為爭議太大,因此雖然立院衛環委員會強行通過,但在協商時遭民進黨團反對而暫擱。

公務員兼具勞工 多是中高階主管

但在國營事業工會奔走下,上述修法在本屆國會「捲土重來」,明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由於勞委會此時「群龍無首」,相關官員對於修法雖然不以為然,但也很難公開反對。據了解,所謂「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大都是中高階主管,其薪資與退休都較一般勞工優渥,因此勞委會對此也不以為然,官員表示,不是純勞工身分卻要同時領取新舊制,的確不符公平原則。

留用人員合併年資 爭議不大

另一項修法「勞保條例第12條修正案」則是讓公營事業轉民營化後,其留用人員參加勞保後,可以將原有的公教人員保險年資與勞保併計,以利其領取老年給付,但領取給付部分僅以其勞保年資計算。勞委會認為,基於公營事業轉民營,係配合政府政策,留用人員身分因為改變,將其年資合併計算,還算合理。

【2008-05-14/聯合晚報/A8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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