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工讀適用勞基法 4月底有答案
內容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傳播學生鬥陣、政治大學研究生學會,昨天集結到教育部陳情,要求「公、私立大專院校工讀生、研究助理應該適用勞基法。」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出面回應,教育部正與勞委會研議,4月底前會答覆。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3個團體調查的結果指出,公、私立大專院校與國科會專案,擔任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中,有五成五沒有投保勞保,五成五沒有加班費可拿、五成八未提撥勞退金,更有逾六成沒有投保健保。

調查指出,四成三的助理需要「定時定點排班」,二成六得要「隨傳隨到」,「研究助理工作絕對不只是單純接受『委任』,其勞動內容具有高度雇傭關係。」

九五聯盟認為,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指示勞委會排除公立大專院校校內工讀與專案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完全罔顧勞動者工作權益。

對此,九五聯盟提出3點要求:一、推動工讀生、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要求教育部在權限內對未履行雇主責任的學校施以懲戒。二、教育部應防止大學刪減工讀機會及減少最高工讀時數,以保障學生有足夠且合理的工讀機會。三、教育部應堅持立場,堅持公立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專案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與底層教育、學術勞動者站在同一陣線。

昨天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回應指出,會向勞委會反映學生意見,但因個案很多,教育部需再釐清,4月底前會做出答覆。


【2008-04-12/聯合報/C4版/教育】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