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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逾60歲參加勞退自提 兩大好處
內容 記者雷盈、陳芝艷╱台北報導


不少上班族在60歲退休後仍繼續工作,主要就是希望多賺點錢支應退休生活。勞保局提醒,60歲以上的退休族參加自提,不但可以年年領回,還可以享節稅的好處。

未來所得稅法新規定上路後,自提退休金需併入退職所得,但退職所得超過定額免稅優惠者,普遍是高薪、高資產者。一般的上班族60歲退休後,較不會有稅負問題,而且可能還會因為退休金不夠需要繼續工作,這時就可以考慮參加勞退自提。

勞退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以上者,可以向勞工保險局請領退休金。

換言之,不管上班族現在是20歲、30歲或40歲,自提到個人專戶內的金額,都要等到數十年後才能領回,比購買一張20年期儲蓄險要等待的時間還久。

不過勞退條例施行細則第36條也規定,如果勞工在60歲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其工作年資重新計算,不過雇主仍應提繳勞工月薪6%的退休金到勞工原有的個人專戶,這筆錢勞工一年以領取一次為限。

勞保局指出,如果是60歲以後參加自提的勞工,自提的部分同樣享有節稅的好處,如所得稅課稅級距21%以上的勞工,參加自提後,可以少繳1.26%(6%*21%)的稅金,課稅級距等於從21%降到約19%。

而且按照現行規定,在個人帳戶制裡累積的提繳金額,不論是老闆提撥的6%或自己提繳的6%,都不必擔心錢被卡住太久,因為一年就可以把這筆錢領回。

【2007-12-17/經濟日報/B2版/退休金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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