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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承作勞退年金 門檻擬降
內容 壽險業承諾報酬率高於二年定存利率規定可望刪除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壽險業紛紛退出勞退年金市場,被迫放棄百億元商機。據了解,保險局已積極與勞委會溝通,希望修改不利壽險業承做勞退年金的法令條文,建議刪除壽險業必須承諾報酬率要高於二年定存利率,修改為報酬率只要維持正數即可。

保險局官員昨(19)日指出,勞委會正在檢討勞退條例,保險局也積極提出建議,希望讓保險業也能參與勞退年金市場,讓勞工有更多選擇。

勞退新制實施已經屆滿兩年,當初立法特地為壽險業規劃勞退年金保單,讓保戶除了「個人帳戶制」,也可以選擇勞退年金,由壽險業負責操作。

當時壽險業者認為,勞退年金市場至少有百億元商機,因而投入大量人力與物力,包括成立單獨的勞退年金部門,購買電腦設備,培訓勞退市場業務專才,並陸續拜訪大型企業,希望爭取商機。

去年6月富邦人壽取得第一家核准可以承做勞退年金保單,今年元月國泰、新光、中國、台壽也獲得核准。不過,至今沒有一家壽險公司正式開賣相關商品。

依保險局規定,核准的保單必須在一年內開賣,否則就失效。今年6月,富邦人壽勞退保單正式失效。上周六,新光人壽也宣布放棄勞退年金市場,讓保單自動失效。

明年元月國泰、中國、台壽的勞退保單生效也將屆滿一年,預期壽險業將全面退出勞退年金市場,放棄百億元勞退年金商機。

保險局表示,保險業者無法開辦相關業務,第一是法令要求勞退年金只能銷售給200人以上企業,且必須要有二分之一以上員工同意。此外,壽險業必須承諾報酬率要高於2年期定存利率。這兩點,都讓壽險業者很難辦理此業務。

官員指出,200人的門檻,業者暫時不爭取降低,但二分之一同意的計算方法有很大的問題。現行規定是不論選擇勞退新制或舊制,都要算入分母中,如此一來,將很難超過二分之一門檻。因此,保險局已向勞委會爭取,修改法令為「選擇新制勞工,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007-11-20/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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