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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明年7月1日實施,勞委會與勞保局規劃明年初寄發574萬份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同意書,以書面徵詢勞工選擇新舊制的意願,依此,新制上路後,若雇主未幫選擇新制的勞工開設個人帳戶,將被按月罰處新台幣2萬至10萬元。
根據勞委會調查,目前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共574萬名,涵蓋在40餘萬家事業單位裡。574萬勞工皆橫跨新舊兩制,勞工可選擇適用舊制或是新制。
同意書將以三聯單的形式,一份繳交給勞保局、一份繳給企業作為提繳退休金的依據,另一份則由勞工自行保管。
勞委會指出,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是由雇主到中信局開設退休金帳戶,假使雇主未依法開設帳戶、未依法提繳退休準備金,縣市政府勞工局根本無從查起,只能等到企業申請上市、上櫃時,才能查核企業是否依法提繳,導致國內九成企業未依法提撥。
勞委會指出,為徹底解決舊制退休金的弊病,明年初,將以書面方式,全面普查勞工選擇意願,作為新制上路後,勞保局及各地勞工局查核雇主是否依法提繳退休金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