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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動保障專欄》改勞退新制 15天內申報
內容 勞保局


彰化葉小姐來函詢問:

我們公司有一位勞工原選擇適用勞退舊制,最近想改選適用勞退新制,請問該勞工及我們公司該怎麼辦理相關手續?

勞保局答覆:

一、勞工要改選適用勞退新制,應該以書面並親自簽名向雇主(服務單位)表明,而雇主應該在勞工改選適用勞退新制的15天內,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向勞保局申報,並自勞工改選之日起為其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例如勞工以書面向公司表明自96年7月1日改選適用勞退新制,則公司最遲應於96年7月15日前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申報,並自96年7月1日起為該勞工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本國籍勞工原選擇適用勞退舊制,繼續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者,於勞退新制施行5年內,也就是民國99年6月30日前得改選適用勞退新制。

三、勞工仍於同一家公司服務且改選適用勞退新制者,其適用新制前之工作年資(以下簡稱舊制年資)應予保留,保留的舊制年資,在勞動契約依法終止(被資遣或退休)時,雇主應依勞動契約終止時的平均工資,給付該保留舊制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至於勞工如自行離職者,則該保留舊制年資將予歸零,但是勞退新制退休金是可以繼續累積帶著走的,等到勞工年滿60歲時,就可以自行向勞保局申領。

【2007-08-13/聯合晚報/8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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