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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監委資格 開出四條件
內容 財經學者金融主管律師會計師都可 最快三個月到位

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勞退監理委員會成員遴聘要點昨(20)日出爐,想當監理委員會成員,需具備四項資格之一,這四項資格包括在國內外大學財經科系任教、金融機構擔任副總級職務五年以上經驗、曾任基金主管機關簡任級職務,或具律師、會計師五年以上經驗。

勞委會近期將開始向全國性勞工團體、雇主團體、金管會、財政部及學者專家徵詢,遴聘具財經背景的委員,預計最快三個月到半年內勞退基金監理會的委員全部到位。

由於勞退監理會成員身負替百萬名勞工管理數千億元基金的重責大任,對於委員的資格及學經歷要求,外界最關心的除了基本的財經專業和實務上的操盤能力外,還有立場是否獨立超然,且可以避免基金操作不受政治力干預等條件。

遴聘要點的第二項是參考「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四點,銀行總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所需資格所訂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藍福良說,換言之,就是要曾當過銀行總經理的人才算符合資格。

【2007-03-21/經濟日報/A11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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