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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政府臨時人員 納入勞基法
內容 八萬人適用 方案已報政院 預計明年元月生效 約聘僱人員暫不考慮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宣布,政府非編制內的八萬名臨時人員將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方案已提報行政院,預計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約有六百萬人,但至今仍有四十萬勞工不在勞基法保障範圍,包括二萬五千名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公務機關的八萬名臨時人員,以及其他的軍公教、醫師、律師等。

立委林惠官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政府機關非編制內的臨時人員多已工作十餘年,但這些人卻不適用勞基法,一年一聘,沒有任何保障,極為諷刺,隨時可能被要求離職,他要求勞委會將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

李應元表示,公務機關臨時人員已比照適用勞退金條例,每月由機關提撥退休準備金,因此其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的問題相對降低,勞委會已與其他相關單位溝通,已獲相當共識,勞委會已將該案呈報行政院核定中。

勞委會表示,約聘僱人員在公務部門的僱傭關係,條件遠高於勞基法,而且還涉及其他部會,因此暫不考慮納入勞基法。

【2007-03-22/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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