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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基金設柵欄 私募商品止步
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力霸集團風暴掃到許多公、民營企業,現在連政府基金也嚇到了,由於不少立委反映,勞委會已研擬修法,打算限縮新制勞退基金的投資標的,不論是權益證券、債務證券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都不能投資在屬於私募性質的商品,以免誤觸地雷。
勞退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第4條中,原本規定新制勞退金可投資的範圍包括國內外上市、上櫃之權益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國內外上市、上櫃之公司債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國內共同基金受益證券或集合信託商品,而且不論是公募或私募皆可投資。
但力霸事件爆發後,集團旗下力霸和嘉食化過去大舉發行公司債,造成不少踩到地雷的企業虧損,有立委提議勞退基金的投資範圍,應刪除這類可能爆發危機的企業。
勞委會指出,由於私募性質的權益證券或基金透明度低,未來可能無法掌握投資內容,考量基金運用範圍資產需透明度、股權分散、流動性及安全性,所以研擬將現行相關辦法第4條規定,有關勞工退休基金可運用之範圍「私募」二字予以刪除,未來勞退基金僅能投資公募性質的有價證券。
【2007-02-05/經濟日報/B2版/退休金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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