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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申報扣繳新規上路 小心踩地雷
內容 員工分紅配股,應填專用薪資扣繳憑單;利息所得、檢舉與中獎獎金須寫分離課稅扣繳憑單。

記者王慧馨/台北報導


配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從95年1月1日上路,今年申報時新增員工分紅配股專用的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並依所得人身分區分為「國人」、與「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兩種格式。

員工分紅配股部分,應填寫包括員工分紅面額、股數、可處分日次日日期、可處分日次日時價,及基本所得額申報數等資料。

每年的1月1日到31日是申報前一年扣、免繳憑單的季節。配合最低稅負制去年實施,及所得稅法去年部分修正,今年營利事業、扣繳單位,及會計師、記帳士等申報扣繳時,有不少新規定要特別注意。

以一般本國居住者來說,當營利事業給付所得時,便需先替國庫依扣繳率「扣」下稅款,在次月10日前「繳」納國庫,讓國庫的稅收更靈活調動,也讓納稅人能分期付款。所有的扣繳資料則在每年的1月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彙總讓稅捐機關掌握稅收情形。

除了員工分紅配股之外,95年5月30日修正的所得稅法也規定,取得告發或檢舉獎金,沒有身分區別,一律適用20%扣繳率。因此,分離課稅的利息所得、告發獲檢舉獎金,及政府舉辦獎券的中獎獎金,都應填寫分離課稅的紅色扣繳憑單。

另外,以技術作價抵充出資股款、取得認股權憑證、個人以專利或專門技術讓與公司使用等規定,今年新增技術作價取得現金或公司股份申報書及相關憑單,供經濟部核定的新興產業申報。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金融機構專用憑單,今年也新增「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額」欄位。舉例來說,員工薪資如果是100元,就要在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填寫100元,在「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額」填上6元。

【2007-01-02/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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