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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無法真正達到節稅效果 勞退新制自提人數續減
內容 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的自提人數持續減少,部分原因竟是勞委會強調的自提節稅並沒有達到「真正」的節稅效果。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截至9月底止,參加新制的上班族平均薪資為3萬441元,參加自提者的平均薪資為4萬8,424元,參加自提者的收入明顯高於整體參加新制的上班族,顯示節稅誘因的確讓不少高薪族願意加入自提。

不過勞退新制上路初期,選擇自願提繳勞退金人數還高達40萬人以上,但之後人數持續下滑,一方面除了勞退基金收益偏低,只有銀行2年期定存利率以外,另一項原因為部分高收入者參加自提後,卻無法享有節稅優惠,於是又紛紛選擇放棄。勞保局近來就接到不少醫院醫師退出自提的案例。

勞委會指出,高收入者選擇放棄自提,主要是發現收入被認定為是無法節稅的「執行業務所得」,而非「工資」。

根據勞退條例相關規定,退休金是按勞工每月工資的一定比例提繳,至於所謂的「工資」,是指勞基法第2條規定,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至於執行業務者,其執行業務所得,不適用勞退條例自願提繳退休金,和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的規定。

由於財政部去年曾發函認定執業所得和工資並不同,勞退條例中所保障的自提免稅者,雇主所發的薪水都屬於工資,不是執業所得,所以即使參加自提,但如果收入為雇主認定為執業所得發放,就無法享有從當年度所得中扣除的規定。

對高薪者來說,參加自提的唯一誘因就是節稅,但在被財政部認定所得無法節稅後,高薪族群自然對自提沒興趣。

勞委會官員指出,收入會被認定為執業所得者,多數都不像一般上班族與雇主為雇佣關係,多半是醫師、會計師這類高所得者,或是公司的委任經理人,與雇主為委任或承攬關係。由於勞退條例保障的主要是勞工,而非高收入的委任經理人或專業人員,未來並不打算修改相關課稅規定。

【2006-12-07/經濟日報/B3版/金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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