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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舊制退休金 強迫改新制 爆爭議
內容 日商公司擔心勞工亂花 勞委會:雇主無權強迫

記者陳嘉恩/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已實施一年多,勞保局最近發現有日商公司以「保障勞工老年生活」為由,強制將一百多位員工的舊制退休金結算轉入新制個人帳戶,引發爭議。勞委會說,雇主不能強迫勞工接受勞退新制。

勞退條例規定,勞資雙方同意就可結清年資,由於舊制退休金所有權掌握在雇主手上,所以結清年資通常要「看雇主臉色」。至於結算後的這筆錢,可以一次領回、部分領回或全額轉入新制個人帳戶中。是否要轉入新制帳戶無關雇主權益,所以大多是勞工自行選擇,雇主不介入。

勞保局官員說,一次接到一百多份申請書要把舊制退休金轉入新制帳戶狀況很罕見。進一步詢問勞工後才發現,原來是雇主強制要求勞工將舊制退休金存入新制戶頭。雇主向勞保局說,是怕勞工拿到結算金後亂花,老年生活會沒有保障,所以才要求員工要把退休金歸戶,退休後再領。

勞委會指出,結清舊制退休金移入個人專戶後,要等到勞工年滿六十歲或工作年資十五年才可請領,所以勞保局都會請勞工先考慮清楚,同意後再轉入。官員說,舊制年資是否要移入個人帳戶是由勞工決定,雇主無權強迫。若勞工是非自願把金額移入新制個人帳戶,勞保局將不會受理。

【2006-09-19/聯合報/A12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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