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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上路即將屆滿一年,勞委會內部研議將針對實施後的重大議題修正相關規定,包括取消開辦企業年金的事業單位人數須達200人門檻,對有意進軍企業年金險市場的壽險業者,不啻為一大利多。
據了解,為使規定更符合實務及業界的期盼,勞委會將重新檢討五大議題,包括調整事業單位開辦年金保險的門檻、檢討滯納金處罰的規定、延長保險人通知勞保局有關雇主提繳年金保險費期限,同時明定雇主提繳保險費的期限與個人帳戶相同,及實施年金保險企業的勞工一年一次變更選擇機會。
現行規定開辦企業年金保險的事業單位須為200人以上單位,被壽險業者視為推動企業年金險的最大絆腳石。壽險業者表示,企業年金險開放以來,諸多法規都不利業者推廣,包括只准以利變型年金承作又得保證一定獲利、企業人數,以及參加企業年金提撥的部份沒有免稅優惠,都使得企業年金險缺乏吸引力;尤其是企業須超過200人,並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須經二分之一勞工同意,且須有半數以上勞工參加,要找到符合條件的公司並不容易。
對退休金市場企圖旺盛的宏利人壽改走小型企業的職場行銷,而幾家大型壽險業公司雖然送件申請,但對後市的看法都相當悲觀,對市場胃納量的預期也從數百億商機一路往下調降。
【2006-06-22/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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