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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工自提退休金 免稅
內容 記者王信人、薛翔之/台北報導


去年七月一日實施勞工退休新制後,勞工自願在每月薪資六%範圍內提繳退休金,免繳所得稅,公司在開立員工去年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時,這部分要從中扣除,如果公司會計人員忘記,勞工可以提醒。

由於這是今年報稅首次用到的新制,有些團體、公司、雇主等扣繳義務人會有忘記或是弄不清楚勞退新制的課稅、扣抵規定,而沒有從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之中扣除。財政部昨天特別提醒,勞工自願提繳並免稅的金額,扣繳義務人(雇主)在填報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時,別列入薪資「給付總額」申報,以免被課稅。

萬一企業等扣繳義務人誤把勞工自提免稅的金額列入扣繳憑單的給付總額申報,須由企業等扣繳義務人拿扣繳憑單申報書(正確的第一、二聯及錯誤的第二聯)、扣繳憑單(正確的第一聯及錯誤的二、三聯)、薪資印領清冊及勞工自提退休金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再由勞工按國稅局核准更正後的給付總額辦理申報。

若勞工申報時,國稅局還未核准更正,要如何辦理申報?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雇主應將每月為勞工所提繳的退休金,在勞工薪資單中註明或另以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勞工。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數額,也要一併註明,年終時要另外發收據」。所以,勞工在申報時,可以將上開施行細則規定的單據上所列的自提金額減除後辦理申報。

【2006-05-05/工商時報/A10版/信用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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