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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65歲退休? 勞團不領情 企業盼配套
內容 勞委會說是勞工大利多 總工會認過於一廂情願 工商團體擔心增加企業成本負擔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勞委會計畫提高強制加保年齡到六十五歲,也要修法將強制退休年齡提高到六十五歲。勞委會強調這將是勞工的大利多,但勞工團體卻認為勞委會過於一廂情願。

全國總工會勞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勞工的工作性質差異極大,白領員工較少體力勞動,到七、八十歲可能還能工作,但工作粗重的勞工,很多做到五十歲就身心俱疲,強制勞工再多做五年並不合理,勞委會應針對不同勞工有彈性規定。

至於將勞工保險殘障、老年及死亡給付,從一次給付改為年金制。汪英達基本上肯定這些修訂,不過一次給付的條件較寬,勞工本人或其家屬請領障礙較少。但年金制的請領條件相對嚴苛,未來可能許多家屬領不到,最後還是「政府在A勞工的錢」。

汪英達表示,年金制對剛進入社會的年輕人可能影響不大,但對現職勞工卻相當不利。年金制的推動應該循序漸進,花較長時間推動。基本上任何勞工權益法令的修正,都不該剝奪現職勞工的原有權益。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


勞委會擬修法延後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工商團體領袖看法不一。有人認為企業可以充分運用人力,也有人擔心高齡勞工會造成企業成本負擔。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戴勝通表示,他自己年逾六十,但六十歲覺得還很年輕,可為企業貢獻的地方還很多,他認為延後退休年齡可充分運用人力。

戴勝通認為,四十五到六十五歲的人力應不會排擠廿到卅歲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因為兩種年齡層對企業是不同的資源,老員工的背景和經歷不可取代,繼續工作可以延續經驗,在企業實施勞退新制後,就算員工退休年齡延後,也不會對企業界增加太多負擔,是可行的方向。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也不反對延後到六十五歲,「我就是六十五歲、還很年輕」。不過,陳武雄認為法令應有配套措施,例如退休金提撥最高四十五個基數,不要再增加,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最好也從現在的退休前半年改為五年,以免造成企業負擔。

工商建研會副理事長賴正鎰則持反對意見。他說勞委會應與企業界協商溝通此議題,延後勞工退休年齡,會造成企業人力老化、形成營運成本負擔,進而降低產業競爭力。賴正鎰表示,對於已屆法定退休年齡的績優員工,企業自然會有彈性的留用,但是用修法強制,恐怕欠缺彈性。

【2006-04-11/聯合報/A4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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