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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戳破勞退新制的美夢(下)
內容 巫 鑫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適用勞退新制勞工年滿60歲,新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新制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又原適用勞退舊制、選擇適用勞退新制勞工,將其約定結清舊制年資之退休金,全額移入勞保局之勞退新制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其所採計舊制工作年資,得併計入前開新制工作年資計算。

【領月退金較好?】

其立法理由為:勞工退休金之發放以月退休金為原則,但退休金係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不宜太早提領,爰規定請領年齡為60歲;另考量年資過短者,請領之月退休金金額不高,且行政作業繁瑣,爰規定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據此,「得請領月退休金」者,依立法理由暨條文規定觀之,應屬具獎勵性質;惟仍應由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年滿60歲之勞工,屆時自由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抑或「請領一次退休金」,尚不宜強制規定必須「請領月退休金」。

又月退休金是依據勞工個人年滿60歲請領退休金時,其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金額,作為定期發給退休金。 且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而所謂「平均餘命」,目前尚未定案,惟有兩派意見。一派意見為,台灣人口男性平均壽命為73歲、女性平均壽命為79歲,所以年滿60歲請領退休金時,男性的平均餘命為13年、女性的平均餘命為19年。另一意見為,應以年滿60歲以上老人的平均壽命84歲計算,所以年滿60歲請領退休金時,平均餘命為24年。

【何不饒了勞工】

據此,某人年滿60歲請領退休金時,其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為200萬元,若得「請領一次退休金」者,即立刻具領200萬元。惟若須「請領月退休金」,且平均餘命以24年計算者,勞工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例如10萬元),投保年金保險,作為將來活超過平均餘命即84歲以後之年金給付之用(惟若活不到84歲者,10萬元的年金保險費就泡湯了)。另外所剩餘190萬元,依據年金生命表及利率等基礎計算,分24年(即288個月、96季)定期發給勞工退休金。

至此,筆者不禁想問「請領月退休金」真的比「請領一次退休金」來得優渥且具獎勵性質嗎?饒了勞工吧,乾脆一點,讓年滿60歲的勞工都能請領一次退休金吧!

【2006-01-03/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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