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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後 勞局業務大增 複製「分身」分工蓋章 科長科員都要記過 發出公文無力追回 視同有效
記者陳俍任、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秘書科科長莊瑞景因每月需加蓋局長章的公文超過兩萬份,自己日夜加班蓋不完,因此私下再刻一枚局長章,將蓋章業務分包給科員,不料被局長意外發現有「偽印」公文流傳民間,追查之下才發現原來分身就在自家裡。該名科長因屆退休年齡,得知將被記過已申辦退休獲准。
勞工局官員私下估計,從7月實施勞退新制起,業務量大增後,才有偽印公文出現,針對各公司回函所發出的「真假難辨」公文,應在5萬份到8萬份之間。
局長師豫玲昨天表示,發出的公文數量龐大,現有的人力無力追回,而且這些公文都是局長批過才交下蓋印,所以被蓋偽印的公文則視同有效。
不過秘書科是負責文書處理、總務出納,正副局長的大印都由該科包管,莊瑞景是否有將偽印用於其他公文,或甚至作其它用途,市府政風單位並未進一步調查。
莊瑞景被問及此案時十分尷尬地說:「不是方便行事,真的是案子太多。」
他並強調自己只是事先知情,否認指使同仁偽刻,而且此舉並非為圖不法,希望事情過去就算了。不過師豫玲說,科員沒概念,科長督導不周就該處分。科長和科員都要記過。
昨天在議會審查勞工局預算時,多位議員緊張詢問,勞工局科長為何日前被移送政風單位,且調查後將被記小過,質疑是否有利益輸送等弊端,傷害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師豫玲在議會審預算時說明,局內某科因公文太多批不完,幾個月來在市府局處評比內屢吊車尾,科長心急,乾脆私自刻蓋局長印章,加快公文處理速度,結果被局長意外發現偽印公文, 以為有不法團體偽造公文,移送政風處後查到自己人。
師豫玲說,今年5月起勞工局即大量湧入大批公司行號勞退舊制的申請案,所有申請或陳情案的回文都交由秘書科處理,因此承辦科光7月就增加1萬2千件發文。
勞工局說,依照行政程序,所有發出去的文都得交秘書科蓋局長簽名章,但是因發文太多,承辦科長及科員就異想天開拿師豫玲擔任副局長任內的簽名章,再去變造一個局長大印,展開「分工蓋章」的作業。
師豫玲說,有天民眾拿著勞工局的公文來開協調會,她無意間看到,心想「我的章已經不是長這樣了」,以為有局外有心人士偽造公文,因此將公文移交政風單位,結果查完發現是自己人為求趕工才私刻印章。
【2005-11-29/聯合報/C2版/北市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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