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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年金保險 為退休做打算
內容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明年7月起,將實施勞退新制,為掌握新制中「年金保險」數百億元商機,壽險公會正研擬勞退新制中的年金保險產品。

據了解,勞退年金保險目前的規劃方向是,將設「獨立退休金年金帳戶」以保障勞工權益,而RBC(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低於200%的壽險公司,將不得承做勞退年金保險。

另外,企業僱主和員工購買年金保險的前提,是累積退休金,並不是拿保單做資金融通;因此,壽險公會也規劃,這張勞退年金保單,在年金的累積期間與給付期間內,「保單都不得質借」。此舉也開市場先例,因為目前壽險業,不管是壽險、年金、甚至投資型保單,「統統都可以借錢」,勞退年金保險將是第一張不能借錢的年金保單。

為研發「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壽險公會近日密集開發,最新的草案版本已經出爐。壽險公會在「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業務規範建議條文中規定,RBC(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低於200%的壽險公司,「應在3個月內補足」,否則不能承做勞退新制中的年金保險業務。

壽險公會規劃的勞退年金產品,最大的特色是「脫離保險法」,以「分離帳戶」規劃勞退年金保險。

根據保險法規定,目前市售保險產品,除投資型保單外,其餘傳統壽險,包括利變型年金在內,都不設「分離帳簿」,這些保單的資產應置於壽險公司的「一般帳戶」內。

壽險業者解釋,勞退年金保險所累積的資產,應置於「退休金年金專戶」,並且要與壽險公司的一般帳戶分離;因為如果壽險公司發生破產或解散狀況,由於勞工退休年金放在「專戶」中,專戶中的資產,就不會被壽險公司其他保單受益人所主張,也不會被壽險公司其他債權人請求扣押,當初購買勞退年金的勞工權益可獲一定保障。

還要特別注意的是,台灣人買保險後「特愛解約」,但這張勞退年金保單則是「不准解約」。根據壽險公會規劃,在勞退年金保險的累積期與給付期間,要保人(付保費者,包括僱主和員工)都不得主動終止保險契約,用意也是不要隨便打斷退休金的累積過程。

另外,這張年金保險的「受益人」,必須是「勞工本人」,因為退休金,本來就應該由勞工自己領取,在購買後,壽險公司就不再受理變更保單受益人。但如果勞工在「年金給付開始日」前就身故,壽險公司將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並終止這項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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