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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提撥率僅十.二二% 雇主五年內不補足 重罰
內容 殷道貞/高雄報導

 勞委會主委陳菊指出,到上個月為止,國內事業單位或僱主依法提撥勞退準備金提撥率只有十.二二%。僱主若不在五年內按月提撥足額勞退準備金,會遭重罰。

 勞委會廿二日在高雄市金典飯店會議中心舉行全國勞工行政主管會報,各縣市政府提出廿三個討論提案中,與勞工退休金有關的提案有七個。會中台北市勞工局長嚴祥鸞、台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相繼表達,地方政府未來執行勞退新、舊制可能衍生許多爭議和困惑。

 台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表示,台北縣有六萬九千多家中小企業,只有八千多家提撥足額勞退準備金,六萬多家根本沒有提撥。五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台北縣有十萬家以上,這些事業單位都沒有資料,將來地方政府要查核僱主是否依法在五年內提撥足額勞退準備金,根本無從查起,除非員工提出檢舉申訴。

 另一個會中引起爭議的議題是,北市勞工局提案,要求勞委會明確定義,勞退新制規定僱主應於五年內,按月將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至足額計算標準,和地方政府查核之法令依據,以免衍生爭議。

 李來希答覆,因勞委會人力不足,制度不良,舊制勞退提撥不足,根本無從清查,只能加重罰則。曹愛蘭聽完李來希的說明,調侃自己是「大開眼界」,過去勞工局的做法都有錯,原來僱主不必提撥勞退準備金?有「這樣的理由」!

 陳菊指示勞動條件處,下個月召開勞退專案會議,邀請各縣市政府參加,了解地方政府未來執行可能遭遇的問題,七個討論提案下次專案會議中併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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