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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勞保局將針對還未完成勞工退休金繳款的企業,給予最後催繳期的緩衝時間。勞保局昨(3)日表示,過了緩衝期,每超過一日,加罰滯納金為應提繳金額的3%,延遲34天,滯納金相當於提繳金額,處罰金非常重。
勞退新制自7月實施後,各企業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繳款單已於8月25日寄出,9月30日為最後繳款日期,不過,勞保局統計,應收到的勞工退休提撥金為67億元,但截至上周五,勞保局只收到50億元的資金,還有17億元退休準備金還沒到位。
勞保局仍樂觀評估繳款率,勞保局解釋,很多大型企業都在最後一天繳款,加上繳款最後期限遇上周末假日,銀行彙整資料後,才會將資料傳到勞保局,近日,還會有勞工退休金繳款陸續進入。
據了解,勞退新制平均月提繳薪資,以高科技產業集中的新竹地區最高,選擇新制的勞工,每月月薪超過4萬元 (全國平均為3.1萬元),且因高科技產業的流動率高,勞工選擇新制的比例也高出其他縣市,新竹縣和台北市,則分居第二、第三名。
勞保局強調,催繳期有一個月,企業在10月31日以前未完成繳款手續,延遲每天將加收應提繳金額的3%。
【2005-10-04/經濟日報/A11版/企業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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