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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金監理會 立委論戰
內容 有立委建議由立院直接監督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每年近千億的勞工退休金,如何管理,讓退休老本既能保本、又能生利,昨天在立法院中引起朝野立委熱烈討論。有人建議應由立院直接監督,避免代管者為所欲為;也有人主張,應放手讓監理委員會主導,替勞工爭取最大利潤。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的審議、監督、考核,及年金保險的實施,應組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有關監理委員會的行使、組織,應由立法院審議完成立法。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指出,勞退新制七月一日開辦,估計十年後可達一兆一千三百億元,因新制是由雇主按月將工資百分之六提繳到勞工個人帳戶,勞工最後可領到的退休金,與該基金存款期間的運用、收益息息相關,以月薪三萬元的勞工為例,薪資成長率百分之三,操作績效百分之一時,卅年後退休時,可月領五千五百;績效百分之四時,月領一萬一千元;績效百分之七時,月領兩萬二千七百元。

李應元強調,基金操作績效對勞工退休的品質影響很大,因此基金操作除重視安全性外,更應重視收益,勞委會在審慎評估行政機關、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等各種方案,在考量安全性、獨立性、專業性及透明化等設置原則下,選擇以行政法人方式規劃監理委員會。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反對採取行政法人,他們認為,基金是勞工的退休老本,基金的安全性應高於獲利性,交由政府機構管理比較有保障。民進黨立委林岱華、盧天麟等人則支持行政法人設計。

【2005-10-07/聯合報/A9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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