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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未申報或全選舊制企業 若有違法將連續處罰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第一波查核行動啟動,勞保局大規模選送近5萬件未申報勞退制度及全體員工選擇舊制的企業,移交各縣市勞工局逐一檢查,經勞工局查出違法,將按月連續處罰新台幣2至10萬元。
勞保局總經理史哲指出,勞退新制7月1日上路,勞保局在8月下旬完成開單手續。根據統計,有39萬4,000多個企業應申報勞退制度選擇狀況,實際申報企業有35 萬5,000餘家,近4萬家企業未依法在7月15日前完成申報。
另外,39萬4,000家企業中,有部分企業繳交的勞退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全體員工一律勾選舊制。總計未申報勞退的企業,以及全部選擇舊制的企業家數近5萬家。
勞委會指出,勞退新制開辦前,紛傳很多企業為減輕退休金負擔,強迫員工勾選舊制,以免除新制6%的勞退金。
為清查企業是否對員工採強迫方式,以及企業是否核實提撥舊制退休準備金,勞保局將全數員工一律選擇舊制的企業,移交給23縣市勞工局,比對中信局紀錄,調查企業是否提撥舊制退休準備金。
至於未申報勞退制度的企業,勞保局分析,多屬於員工人數在五人左右的中小企業,部分中小企業主以為員工沒有勞退金,未向勞保局申報。勞工局都將進行調查,若限期改善仍未申報,將按月處罰新台幣2至10萬元。
史哲提醒,勞保局已在8月25日前寄發勞退金繳費通知單,全體雇主必須在9月30日之前,繳交應支付的勞退金,每超過一天加徵提繳金額3%滯納金,最高罰到應提繳金額的兩倍作為滯納金。
史哲指出,第一波查核行動是鎖定全數員工選擇舊制,以及未申報勞退的企業;第二波將鎖定,有勞工選擇舊制的企業,由勞工局與中信局聯手,逐一清查企業是否繼續按月提撥舊制退休準備金。
企管顧問分析,勞退新制開辦後,透過「勞退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勞保局可掌握勞工選擇新、舊制狀況,並根據公司人數、薪資,向中信局比對企業提撥舊制準備金的狀況。
以往企業未到中信局開戶、提存退休金,勞工單位根本無從查起;新制開辦後,勞委會、勞工局可隨時查核,企業不要心存僥倖,否則將被重罰。
【2005-09-28/經濟日報/A11版/企業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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