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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選年金保險帳戶 嘛免稅
內容 比照個人帳戶適用前免後課 6%自提金免稅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7)日審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工退休金新制施行後,選擇年金保險帳戶的勞工,屬於自行提撥上限6%的勞退金,將比照個人帳戶適用「前免後課」原則,即提撥階段不課稅,給付階段併入退職所得定額免稅。

市場預期,該項所得稅法修正,將有助保險業者拓展勞退新制施行後的年金保險市場。同時,為方便計算,新通過年金帳戶勞工自提可享免稅優惠的規定,將追溯自今年7月1日勞退條例施行日起實施。

原本勞退條例並未將選擇年金保險帳戶的勞工,在自提階段可享免稅優惠的條款納入,但年金保險可適用既有的保費2.4萬元列舉扣除額節稅權益,且給付時的年金保險金並不屬於退職所得,而是視為保險給付可以全額免稅。

昨天行政院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後,年金保險與個人帳戶課稅原則趨於一致,都享有「前免後課」的優惠,個人帳戶與年金帳戶合併最高可享6%的勞工自提金免稅優惠。但原本高薪勞工可透過租稅規劃節稅的空間縮減。「前免後課」是指勞工自每月薪資中,按一定比率自行提撥入退休金帳戶的課稅原則。

「前免」是指勞工在自提階段不併入薪資課稅;「後課」則是指在退休領取退休給付,必須納入退職所得課稅,超過退職所得免稅額度的部分即需繳稅。

【2005-09-28/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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