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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結清舊制 退職金限額內免稅
內容 稅務問答


三重鄭小姐問:

在公司服務八年,勞退新制公司結清舊制給付退休金38萬元,是否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

該項退職所得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9類之規定,其計算公式如下:一次領取總額在15.6萬元(94.01.01起計算之固定基數)乘以【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其課稅所得額為零。

台端領取之退職金小於124.8萬元全額免稅,不用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2005-09-23/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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