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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台幹出差退健保 企業稅不安
內容 企管顧問指出 藉此規避勞健保、勞退金成本 將面臨查稅、補稅 恐得不償失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大陸新制就業規定即將上路,台商未來得負擔大陸社保與台灣社保兩層人事成本,部分企業規劃,台幹出差期間將台灣的健保辦理停保,藉此規避勞健保、勞退金,此舉恐面臨國稅局查稅命運,企業得不償失。

10月1日起台幹派駐大陸工作,台商須先申請就業證,並且為台幹投保大陸社會保險。部分台幹因為在台灣公司仍舊投保勞、健保,台商除了支付大陸社會保險的費用,還得負擔台灣的勞健保、勞退金費用。聘僱一位台幹,除了薪資之外,還得負擔兩份的社保費用。

就業新制開辦,成為台商人資主管圈的發燒話題,企業亟思找出降低人事成本的方法。部分大量派遣台幹的企業,為了省下人事成本,計劃利用健保法的漏洞,辦理台灣勞健保停保手續,藉此規避勞健保、勞退金提繳負擔。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對象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可辦理停保手續,在出國期間暫停繳納健保費。

部分企業打算利用這項法令,把台幹的健保退保,並且一同將勞保資格退出,等到台幹回台復職時,再重新投保。如此一來,可省下派駐大陸期間,勞健保、勞退金的提繳成本,只須負擔大陸的社保費用即可。

儘管健保法施行細則明訂出國六個月以上可辦理停保手續,可是,台商在支付台幹薪資時,都會將台幹薪資列入費用,藉此省下營所稅負擔。如果國稅局查到台幹既已退保、卻又在台灣領取薪資,企業將承擔逃漏稅的風險。

隨著台幹大量登陸,由於台幹薪資拆成兩岸支付,導致台灣稅收流失,國稅局稽查時,將會同健保局、勞保局,由健保局提供退保資料,再由國稅局進一步比對、勾稽,台幹是否在台灣領取薪資。

一旦國稅局查出,台幹在台灣健保已經退保,卻又照常領取薪資,企業還將台幹薪資列入費用,申報降低營所稅,企業將面臨補稅風險,而且可能列入國稅局定期檢查的黑名單。

建議目前台幹薪資仍維持兩岸支付的模式,例如大陸支付8,000人民幣的薪資,台灣另外支付一部分薪資,因為在台灣仍支付薪資,就涉及查稅問題,並不建議台商採取健保停保方式來降低人事成本。

【2005-09-18/經濟日報/A7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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