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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喬慧玲/台北報導
東南客運爆發勞資糾紛,台北市勞工局昨日前往進行勞動檢查,勞工局確定資方未經和勞工議定就片面調整薪資結構、未提撥職工福利金等行為違法,共處以3萬元罰款。這也是勞退新制上路後,北市第一起因資方片面改變薪資結構被罰的案例。
勞工局昨日赴位於內湖的東南客運公司勞檢,該公司會計部門設在中壢,會計人員還一度跑錯地方至勞工局,後才改到勞動檢查處。勞工局因此先就上午稽查事項開罰,今日待資方補齊勞保繳交收據、員工特休、出勤紀錄等資料後,將再了解是否還有其他違法行為。
勞工局長師豫玲表示,勞檢共有3項,一是東南客運對記大過員工扣薪2700元,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懲處員工可扣其他如績效獎金,扣薪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廿二條規定,處6000元罰鍰。此外,資方未提撥職工福利金開辦職工福利事業,違反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規定,處1萬8000元。
在未徵得勞工同意下,東南客運擅改薪資結構,無故多出「旅遊獎金」項目,形同片面減薪,依勞基法第廿一條,開罰6000元。至於資方未召開勞資會議,因無罰則,勞工局將輔導召開。
師豫玲說,東南客運將和司機勞動契約從雇傭擅改為承攬關係,有逃避提撥退休準備金之嫌。先前也曾有過一起復康巴士案例,業者和駕駛簽訂的勞動契約也是承攬關係,同樣是為短提退休金,「如此一來,以後其他交通運輸業的駕駛不都可比照辦理?」資方此舉已觸犯勞工退休金條例,將移送勞保局查辦;勞工局並將東南客運列管,每月都將進行勞檢。
【2005-08-30/中國時報/C2版/北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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