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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事業單位勞退申報最後期限,勞保局最新統計,已有八成三、33萬餘個事業單位完成申報,未依法申報單位約6萬4000餘個,勞保局將在25日開出繳費單後,隨即對未申報單位開出限期改善通知,未在限期內申報者,就會開單處罰2至10萬元。
此外,由於不少事業單位都趕著到中央信託局開立舊制帳戶,勞委會在新制申報達八成,舊制開立帳戶也大幅提升後,已經要求縣市勞工局將既未申報新制,也未開立舊制退休帳戶的雇主列為優先查核對象,只要一經比對,都將祭出罰則。
現行適用勞退制度勞工約574萬人,依法必須申報事業單位約39.4萬個,勞保局總經理史哲表示,目前已經初步完成所有申報單位統計,總計申報率約八成三。史哲表示,據了解,未申報單位大部分是二人公司,由夫妻兩人掛名,雖然是親人自己開公司,還是要申報。
史哲表示,在完成申報事業單位中,新、舊制及暫不選擇比例約是六:三:一,也就是選新制六成,約250萬人,舊制加上暫不選擇總計210萬人。由於統計作業還有部分未完成,加上7月新鮮人進入職場一律適用新制,預估新制適用人數可望達到300萬人。
目前勞保局已經開始進行雇主提撥金額開單準備,預計25日會將各事業單位需要提撥金額寄出。雇主必須在9月30日前將金額撥入勞工帳戶。
一旦雇主未如期申報,勞委會最新解釋是按次連續罰,而非按員工人頭罰,也就是單一企業只要漏報一次,就罰2萬至10 萬元,而非以漏報人數累計。但若企業未改善,則按月連續罰到完成申報為止。
7月後的新進員工,若雇主來不及申報,因一律適用新制,因此勞保局會逕行開立勞退繳款書,不在處罰之列;反之,勞工若在7月初離職,但之前已選擇新制,雇主還是要為勞工開立退休帳戶,就其工作日數提繳退休金。
【2005-08-20/聯合晚報/6版/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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