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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委會:民營化前退休員工 可領月退俸
內容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表示,中華電信在民營化後,未來退休條件會比照一般企業,但已經符合退休資格,民營化後仍繼續留在該公司工作的員工,原有年資將可保留至退休時再一併請領月退俸。

中華電信昨天順利完成民營化釋股工作,勞委會表示,由於中華電信的民營化是在勞退新制實施之後,因此會涉及到退休金轉換的問題。

雖然依照勞退舊制,只要員工轉換公司所有舊制年資全數歸零,不過根據新的勞退條例,公營事業的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於民營化之日,其移轉民營前年資依民營化前原適用的退休相關法令領取退休金。

也就是說,中華電信員工在公司民營化之前的年資,即使已經公司已經民營,仍可以比照過去的相關退休法令來領取,但民營化後的年資則適用新的規定。過去中華電信與中華郵政員工都受到「郵電退撫條例」的保障,退休條件較一般勞工優厚,只要民營化前到達退休條件的員工都可以請領月退俸。

但民營化後繼續待在中華電信公司工作的員工,勞委會表示,原則上將依照勞退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留用人員應停止其領受月退金及相關權利,至離職時恢復」。也就是說,如果已符合退休資格者,還要繼續待在中華電信工作,將無法先領月退金,而需保留年資到退休時再一併請領。

【2005-08-11/工商時報/05版/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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