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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失業一族看過來 領了老年給付 不能領失業金
內容 先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及多項津貼 再考慮申請老年給付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物價飛漲,就是薪水漲不動,上班族不但得面臨荷包失血的危機,還得面臨丟飯碗的風險,萬一捲鋪蓋走路,請領失業給付期間,若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將無法再領取剩餘的失業給付金額,上班族請領給付前,算盤得先打清楚。

勞保投保人數高達800萬人,請領老年給付的時間,攸關各項給付能否照常申請。

就以失業給付來說,失業給付最長可以請領六個月,日前曾有民眾已經請領兩個月失業給付,因為年滿55歲,勞保投保年資也超過15年,符合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資格,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後,剩餘四個月的失業給付卻無法再請領。

勞委會勞保處長賴錦豐指出,如果勞工已經領取老年給付或年滿60歲得領取老年給付時,屬於退休勞工,獲得老年給付保障時,就不得再請領失業給付。

例如被公司資遣的老黃,失業前半年月投保薪資為4萬2,000元,失業給付依照月投保薪資六成計算,老黃可領2萬5,200元,假使老黃已經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領取一個月失業給付後,向勞保局申請老年給付,基於不重複保障原則,老黃無法領取剩餘五個月的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是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按月認定,失業勞工當月仍無法找到工作,就可再請領一個月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六個月;一旦勞保局查出勞工已請領老年給付,就不能再申請失業給付。

賴錦豐強調,失業給付主要照顧勞工失業期間的經濟生活,既然勞工已經請領老年給付,顯示勞工已經不願重回職場,失業給付就失去照顧的效力。而且老年給付已經提供老年生活的保障,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無法再核發失業給付。

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非自願失業勞工,例如公司關廠、被資遣的勞工,失業期間除了可領取失業給付外,還可領取職訓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及失業期間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賴錦豐表示,勞委會曾在93年做出一項解釋令,勞保被保險人若已經領取老年給付,同樣不得再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因此,如果勞工已經達到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條件,不幸被資遣時,即使計劃退出職場,不願意再就業,可以先領滿六個月的失業給付之後,再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如此一來,除了勞保老年給付,還可以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期間還可獲得健保費補助,不需自掏腰包繳健保費,應有的權益都不會喪失。

【2005-08-12/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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