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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開跑後 勞工薪資調整雇主需申報
內容 記者鄧若寧/台北報導


勞委會勞保局為方便雇主或事業單位同時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申報作業,已配合原使用之勞、健保各項申報表格式,設計勞 (健)保及勞退合一各類書表,雇主或事業單位只需填寫該合一書表,即可一次完成三項業務之申報作業;惟勞保局提醒,勞工如有特殊勞退金提繳情形,則仍需另填具勞工退休金各項專用申報表,寄送該局辦理申報手續。

勞保局針對94年7月1日起使用勞保局勞(健)保及勞退合一各類書表說明如下:

一、新成立之事業單位填寫勞(健)保及勞退合一投保單位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2份,並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件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即可辦理勞保、健保及勞退單位開戶及勞工勞、健保加保與勞退金提繳手續。

二、新到職勞工依規定應一律適用勞退新制,雇主或事業單位填送勞(健)保及勞退合一加保申報表,即可同時辦妥勞工之勞、健保加保及勞退金提繳手續。

三、勞工離職時,雇主或事業單位填送勞(健)保及勞退合一退保申報表,即可同時辦妥勞工之勞、健保退保及勞退金停止提繳手續。

四、如遇勞工月薪資總額有所變動,雇主或事業單位填具勞(健)保及勞退合一薪資調整表,即可同時辦妥勞工之勞保月投保薪資、健保月投保金額及勞退金月提繳工資調整手續。

五、事業單位之名稱、登記地址或通訊地址、負責人變更,雇主或事業單位填具勞(健)保及勞退合一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連同有關證件影本寄送該局,即可同時辦妥勞、健保及勞退單位基本資料變更手續。

六、勞工之姓名、出生日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如有變更或錯誤時,雇主或事業單位填具勞(健)保及勞退合一勞工基本資料變更事項申請書,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有關證件寄送該局,即可同時辦妥勞、健保及勞退勞金工基本資料變更手續。

【2005-07-25/東森新聞報/生活/重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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