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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產經動態》勞保局清查職業工會會員加保資格
內容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受僱於固定雇主,卻由職業工會為其加保的勞工,勞保局近期將全面清查。勞保局日前已要求各職業工會全面調查所屬會員的加保資格,若發現勞工受僱於固定雇主,必須立即退保,改由雇主為其辦理勞保,否則一經遭勞保局查獲,將依法取消被保險人的資格,已繳的保費也不予退還。

根據勞保局的統計,目前五人以下公司中有二十多萬名勞工投保勞保,其中有許多都是透過職業工會為其投保。不過勞委會日前作出函示,強調依照勞保條例的規定,只有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人,才能夠以所屬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

勞委會表示,所謂「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只限於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兩個以上不同的雇主,且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的人。

此外,勞保局也發現,部分企業高薪低報申報勞健保費,再與勞工協議按實際工資提撥勞退金,使勞退金提撥比率達工資的一二%。針對此現象,勞保局決定針對勞退新制申報提撥比率逾一○%以上企業展開清查,一旦查獲低報勞保薪資,將按實際保費差額處二倍罰鍰。

【2005-07-26/工商時報/15版/產業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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