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舊制執行 下月清查
內容 未依規定提撥 最少罰2萬元 張耀文:有企業主變相和勞工協商 月薪制改採論件、按時計酬

記者魯永明/斗六報導


勞工局對企業主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退休金將開罰,最近申報開戶增加八百多件;勞工局表示,企業主未依規定提撥者最少罰2萬元。

因應勞退新制實施,勞保局雲林連絡處與縣府勞工局下月起,將分別針對新、舊制執行情形,全面清查企業主。

勞委會依勞退條例祭出罰則後,未提撥的企業主擔心受罰,最近按申報勞工薪資的2%至15%之間申報提撥,並在中央信託局開帳戶,勞退準備金利息年利率2%。

勞工局長張耀文說,提撥家數激增,勞工局下月全面清查舊制執行情形,未依規定辦理,先勸導改善,不改善即開罰。

全縣近20萬名勞工,選擇新制占六成,新制執行監督權責歸屬勞保局。勞保局雲林連絡處表示,縣內勞保投保企業家數合計4500家,還未加計採勞退新制企業。

目前勞保局正受理各地申報件數,下月起將展開清查,選擇新制的勞工,企業主應依法按勞工薪資的6%,提撥開戶,不論公私部門,不依規定提撥,罰2萬至10萬元不等罰鍰。

勞保局為了配合勞退新制設立單一窗口,受理企業主申報舊制開戶,每天平均受理40多件。

張耀文說,縣內未發生規避勞退新制勞資爭議案,但有企業主為減輕成本,變相和勞工協商,變更勞動條件,月薪制改採論件、按時計酬。

全縣登記有案,按舊制應提撥勞退準備金的企業、雇主,共計4072家(人),但目前只有520家(人),占總數的12.7%,依法提撥,累積準備金共20億9113萬餘元。

【2005-07-23/聯合報/C2版/雲林縣新聞】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