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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變相減薪怎麼辦?
內容 請勞工局協調、寄存證信函

記者陳家傑/台北報導


勞工如果因勞退新制上路,遭僱主變相減薪該怎麼辦?台北市勞工局說,可以要求召開勞資協調會,也可以向僱主要資遣費或對資方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回復原有薪資。不過勞工局坦承,為保住飯碗,勞工多不會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

台北市勞工局科長黃文鐘說,僱主依法提撥勞工準備金6%,不能影響原有薪資結構。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勞工有權向老闆追討不足的薪水。

他強調,勞工一旦發現自己薪水不當縮水時,如果是僱主片面變更,沒有經過勞資雙方合議,勞工就有權主張恢復原有薪水。黃文鍾說,如果僱主不聽,勞方可以有幾個選擇,首先,勞工可以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其次是協調不成,勞工有權要求資遣費。

最後一個手段,也是最有效的反制辦法,就是在發生變相減薪的30天內,對僱主發出存證信函,要求恢復原有薪水,並向公司追討先前不足薪水。

不過黃文鐘承認,發出存證信函雖然很有效,又有公信力,但因手段太激烈,一般勞工為了保住工作,很少會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他建議,遭到類似不平待遇的勞工,最好還是先集體請勞工局介入協調。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新的勞退制度陸續出現勞資爭議,南山人壽保險公司日前爆發首宗勞資爭議,因為人數眾多,工會集體抗爭而浮出檯面,但勞委會勞資爭議諮詢電話中發現,大部分勞工即使面對雇主非法要求,因為勢單力薄,多數「認了」。勞委會建議,如果遇到雇主不合理對待,除極力爭取外,最好陸續蒐集資料,以利日後爭取權益。

勞委會接獲的勞資爭議諮詢電話高達數百件,但願意留下資料具名申訴者不多,有勇氣具名檢舉者更是少之又少。

【2005-07-24/聯合晚報/6版/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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