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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熱線Q&A》合意終止勞動契約重新聘僱 年資計算不中斷
內容 記者洪凱音、陳芝豔整理


郭淑芬問:

公司與員工協商雙方合意終止勞動契約關係後,並在7月1日重新聘僱,請問公司需辦理加退保動作嗎?

勞委會表示,雇主可能希望以重新聘僱的方式切斷勞工的舊制年資,但只要仍在同一事業單位,勞工的年資就可以併計,不因為重新加退保的動作年資就重新計算。

陳信良問:

本人是科技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約僱人員,屬臨時性質,計畫完成或停止時應即終止約用關係。最近聽聞縣市政府的臨時人員和仲介公司的人力派遣人員和打工族都在勞退新制下有退休金,不知我是否有新制退休金?如有列入,那麼以前的年資是否有併入計算?

勞委會表示,建議讀者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確認財團法人性質的約雇人員是否適用勞基法,如果適用勞基法,之前的年資就比照新制上路後,一般勞工的舊制年資處理方式,即可選擇保留年資或雇主與勞工雙方合意結清。

【2005-07-20/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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