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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變相減薪、結清年資… 勞工有解決之道
內容 勞退新制上路 小心雇主耍賤
變相減薪、結清年資… 勞工有解決之道

記者黃美真/報導


雖然勞工退休金新制已於7月1日上路,然而坊間卻出現許多企管顧問公司開設勞退新制的課程,專門教導雇主如何規避因應勞退新制的方法、如何在新制下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等,這些方法合法嗎?勞工如果遇到耍賤招的雇主該怎麼辦?以下是勞委會提供的因應之道──

賤招一、調整薪資結構

老闆招數:

1. 巧立各種名目,如加班津貼、交通津貼、餐飲津貼、油價補助等,降低工資。
2. 變相減薪、減少年終獎金、3年不加薪等。

影響:員工帳戶內的退休金縮水。

法律規定: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統統都算是工資。

(編按: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關於「工資」之定義,凡「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並不以「經常性給與」為必要條件。)

勞工該怎麼辦?

1. 薪資調整必須取得勞工同意。
2. 保存每月薪資明細,並與個人帳戶提撥金額比對。
3. 雇主若有短報,可向勞委會檢舉。

賤招二、外包、資遣及終止勞動契約

老闆招數:

1. 改採約聘和人力派遣員工。
2. 層層轉包給下游包商。
3. 終止與原來員工的勞動契約。

影響:

1. 公司業務減少,品質控管風險增加。
2. 降低員工互動氣氛、工作效率和品質。

勞工該怎麼辦?

1. 終止勞動契約必須依勞基法規定,並且必須支付大筆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2. 強迫勞工同意終止契約會被認定無效。
3. 採用約聘制:企業仍須提撥約聘員工退休金及負擔勞健保費。
4. 採用外包方式及人力派遣:外包公司必須提繳新制退休金及負擔勞工勞健保費,最後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無論外包或終止契約,雇主得不償失,且容易引發法律糾紛。

賤招三、結清年資

老闆招數:結清員工舊制保留年資。

影響:雇主買斷舊制年資,讓勞資關係單純化。

法律規定:

1. 7月1日起才可結清。
2. 需勞雇雙方合意協商。
3. 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的退休金標準。

勞工該怎麼辦?

1. 勞工不同意,雇主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2. 合法結清年資金額計算如下:
(1)1~15年:每年2個基數
(2)16~30年:每年1個基數
(3)最高45個基數。
3. 結清年資只針對退休金年資,不包含特別休假年資。因此,特別休假年資不能重新算起。

賤招四、關廠、歇業、裁員

老闆招數:雇主關廠、歇業或裁員。

影響:員工失去工作收入。

法律規定:雇主裁員資遣,須發放勞工資遣費。年資每滿一年發放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發放。

勞工該怎麼辦?

1. 爭取資遣費:年資每滿一年發放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發放。
2. 雇主不交付:申請已經提繳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作為資遣費,若不足以支付全體勞工的資遣費用,則依照公平原則比例分配。

【2005-07-16/星報/23版/花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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