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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業主依法資遣勞工永遠弱勢
內容 記者彭淵燦


勞工法令再周詳,終究有盲點,就像這次大魯閣勞資爭議,最後雖然以優於法令的規定處理,但這不是勞工的期盼,他們要的是工作權。問題是,當事業主不再經營,勞工只能被迫接受,這樣的困境,是否會隨著勞退新制的實施逐一浮現,值得觀察。

在任何勞資爭議案中,訴求的重點不外是「依法處理」或「優於勞基法處理」。如果是在經濟蓬勃起飛的階段,勞工失業後再轉跑道,問題不大,但現在失業率未減,大環境欠佳,事業主一旦以「依法處理」或寧可接受行政處罰而辦理資遣或關廠,勞工只能成為待宰的羔羊。

其實企業的關廠或大量資遣都有一定的條件,否則就是違法,但現實面來看,主管機關礙於人力和專業,通常插不上手,頂多在勞資爭議發生後,協調雙方解決。資遣費又不能解決勞工失業後的身心打擊,營造良好的企業經營環境,才能減少關廠失業。

【2005-07-16/聯合報/C1版/新竹.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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