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條例施行細則可望引進勞保急難救助機制
內容 【王莫昀/台北報導】
行政院勞委會近來積極草擬「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未來即使未滿六十歲,若發生天災、突發事故,生活陷入困頓,可提前支領部分退休金;另個人帳戶並將提供勞工購屋貸款。

至於,保險業最關切的勞工個人提撥年金保險部分可否免稅事宜,由於財政部並不擬讓步,堅持課稅,勞委會與財政部仍在協商中。

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表示,為讓勞退新制能如期在明年七月順利上路,自母法公布後,勞委會忙於草擬子法與規劃各項籌備工作,特別是在施行細則的訂定上,為求完善,將密集召開相關座談會,邀集勞工代表、工商界代表與專家學者,針對月提撥薪資分級表、年金保險等重要議題交換意見,凝聚共識。

據悉,勞委會日前召開會議時,曾有學者專家表示,勞工因天災、突發事件受傷時,可能因其受傷程度、殘等(傷殘程度)不同,影響其壽命長短、甚至工作能力,因而建議細則中能納入勞保殘障給付機制。

為此,勞委會研議在細則中納入急難救助條文,在勞工個人專戶達一定規模時,若發生天災、突發事故,而使其生活陷入困頓,可在其未達六十歲前提前支領部分退休金;此外,若因而受傷,可依其殘等請領部分退休金。

至於外界希望勞委會能讓勞工動支個人帳戶進行股票等投資,或進行就學、醫療低利貸款,勞委會認為,勞工退休金制度旨在照顧勞工老年生活,若任由勞工提前請領,投資失敗,其老年生活將會失去依靠。

而醫療方面,官員表示,目前已有健保等制度支應,納入施行細則可能性不高;較有可能的是,提供勞工購屋貸款。但勞委會強調,相關細則還須開會協商。

而保險業最為關切的勞工個人提撥年金保險部分可否免稅事宜,由於勞委會與財政部爭議甚大,未形成共識。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