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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熱線Q&A》委任經理人 雇主不須強制提繳
內容 記者陳芝艷整理


林小姐問:

本公司於92年5月成立,迄今員工九人,雇主未在中信局開戶提撥退休金,因公司成立兩年多,員工都選擇新制,請問雇主需要在中信局開戶提撥退休金嗎?經理級以上主管是否等同辦理?雇主要為經理級以上主管提撥新制退休金嗎?

新制施行後,雇主除應為選擇適用新制的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應依「選擇適用舊制」與「保留適用新制前工作年資」之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流動率等因素,精算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按月繼續提撥勞工舊制退休準備金,以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也就是說,雖然員工全部選擇新制,但因員工還有「選擇新制而保留舊制年資」的部分,所以雇主還是需依法到中信局開戶並提撥退休準備金。

經理級以上主管是不是需雇主提繳退休金,勞委會表示,不能單以工作職稱判斷,如果屬於公司委任經理人,就不是強制老闆提繳退休金的對象,但是不是屬委任經理人,須依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經理人的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一旦屬於公司法委任的經理人員,在公司的章程、董事會紀錄、營利事業變更登記事項卡裡都會記載經理人名稱,經理人並具有獨立簽核權利,負有公司營運的成敗責任,不屬於勞工身份。

委任經理人可以自願參加勞退新制,在工資的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而且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委任經理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時,雇主可自自願在6%範圍內,另外為委任經理人提繳退休金。

讀者問:

新制年滿60歲才能請領退休金,如果在企業工作至62歲才離職,60歲時是否可先請領退休金?新制年滿60歲加年資15年以上,才能選擇按月支領退休金,請問是活多久領多久嗎?每月所領金額會不會隨著年齡增加而減少呢?又每月所領金額,個人可以大約計算得出來嗎?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工作年資滿15年且年滿60歲時,應請領月退休金,提繳年資未滿15年,年滿60歲者,則應請領一次退休金。所以只要年滿60歲,即使還未退休,仍可先請領新制退休金。勞委會表示,勞工60歲開始即可請領新制退休金,如果仍在職場工作,雇主還是要按月繼續提撥工資6%到勞工的個人退休金帳戶,但60歲之後雇主提撥的這部分勞工應每年領取。

勞委會也表示,按月支領退休金的金額應該會有微調,也不是活多久就能領多久,勞保局是依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可領取的期限,確定的方案勞保局仍在作業中。目前個人如果想試算新制上路後可領多少退休金,可上勞委會網站試算。

【2005-07-19/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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