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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保險業務員 僱用承攬搞清楚
內容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拿佣金的業務員到底和雇主之間算什麼關係?據調查,國內壽險公司業務員以「僱用」制者為多,即國內七、八成壽險業務員在退休時依法都有退休金可領;至於產險公司的業務員,關係更單純,全都屬於僱用關係,亦即都適用勞工的退休金制度。

南山人壽未徵詢業務員勞退新舊制的意願,可能遭罰,南山人壽說,該公司與業務員之間屬承攬關係,但部分業務員抗議,公司有為他們保勞保,他們與公司間應屬僱用關係。

業務員與雇主之間的關係,到底有什麼干係?干係不小,事關業務員的退休金。

有別於一般企業,壽險公司與業務員間的勞動契約關係較多元化,當中以僱用、承攬兩大類為主流。屬於僱用關係者,業務員是壽險公司所僱用的員工,雇主必須為其提撥勞退金,壽險業務員七成左右和壽險公司之間屬於僱用關係。國泰和新光兩大壽險公司,旗下業務員九成以上都屬僱用關係。

除了僱用關係之外,壽險公司和業務員之間也有不少屬承攬關係,例如宏利人壽旗下業務員都屬承攬關係。承攬關係不具管理關係,雇主依法不必為其提撥退休金。另外還有少部份業務員和雇主之間的關係屬委任或業務代理關係,屬於這種關係者,雇主也不必為他們提撥退休金。

雖然爆發南山人壽業務員的抗議事件,但壽險業者指出,應該不至波及整體壽險業,因為早在民國87年將壽險業納入勞基法時,壽險公司就必須面對要不要為業務員提撥舊制勞退金的問題,幾乎在當時已明確劃分清楚與業務員的關係。

近日南山人壽承攬之業務員以公司為其投保勞健保為由,向主管機關抗議公司未依規定將其列為勞退新制適用員工。對此,國壽、台壽保等壽險公司法務人員表示,這是誤解,正確說來應是「僱用的(業務員)都有勞健保,有勞健保的不見得都是僱用的。」

業者表示,勞健保在某種方面可視為一種福利,僱用之業務員依法一定得為其投保,但非僱用人員,雇主也可為其投保,但屬於福利措施,並不代表因此就是受僱用的業務員。

【2005-07-19/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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